近日,一名前蘋果員工對蘋果公司提起集體訴訟,稱該公司違反了紐約的雇傭制度,每兩周向員工支付一次工資,而不是每周一次。
4月4日,原告RavenRamos代表紐約州所有從事或曾經從事體力勞動的蘋果員工提起了未遂的集體訴訟,聲稱蘋果已經并繼續違反該州的勞動法。
根據紐約州法律,體力勞動者必須按周支付工資,除非紐約州勞工部專員明確授權允許每半個月支付一次工資。
據悉,蘋果沒有收到這一授權,而且它每隔一周才支付一次工資,而不是每周一次。這起訴訟提出,其門店員工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蘋果違反了這一規定。
訴訟認為,Ramos大約25%的工作職責將被歸類為體力勞動。這些任務包括“清理銷售大廳,拆開產品,清空收銀機,幫助客戶”。
據悉,根據訴訟的賠償預測,賠償可能會超過500萬美元。